怀铁一中
湖南省示范重点中学
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、国家金融政策和深圳市金融运行情况,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、加强服务、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,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。完善深圳金融业整体布局,引进金融机构及培育金融人才,促进金融发展。推动深圳市金融改革创新,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,协调促进深圳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建设,组织开展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评选工作。对深圳市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、融资担保公司、区域性股权市场、典当行、融资租赁公司、商业保理公司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监管,强化对全市辖区内投资公司、社会众筹机构、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;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。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,打击非法金融活动,防范、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,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;承担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监管信息系统等建设管理工作。负责联系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、金融机构,做好配合协调、信息交流和监管联动工作;协调、配合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监管工作。